当地时间周四,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批准了一项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法案,使该法案距离参议院全体会议的审议又近了一步。
苹果公司
这项法案由明尼苏达州民主党参议员Amy Klobuchar和爱荷华州共和党参议员Chuck Grassley共同发起,最终,该法案以16票赞成、6票反对的结果在该委员会获得通过,该法案旨在保护数字竞争,将禁止科技巨头在其平台上为自己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线提供优势,这将直接影响到苹果、谷歌、亚马逊和Meta的相关业务。
之所以会出现该法案,是因为这些科技巨头们经常利用自己在互联网上的优势地位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一些规模较小的科技公司对此感到不满,它们认为这些拥有大型平台的巨头利用不公平的商业行为,来维持自己的主导地位,不利于市场的有序竞争,具有垄断的嫌疑。
苹果公司CEO库克
针对这一法案,上述科技巨头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苹果公司曾通过信件警告相关立法者,一旦该法案获得通过,苹果将不得不向第三方开放App Store,这将会对苹果用户的隐私和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就在不久前,苹果CEO蒂姆·库克和谷歌CEO桑达尔·皮查伊还亲自参与了对参议员的游说,他们声称这项法案将会对美国创新造成损害,并最终影响到消费者产品使用与服务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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